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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烷醇ICSC: 1539 (10月 2004)
CAS登记号:30207-98-8
EINECS编号:250-092-3

  急性危害 预防 消防
火灾与爆炸 可燃的。    禁止明火。    使用雾状水、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   

   
  症状 预防 急救
吸入 咳嗽。  采取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新鲜空气,休息。 给予医疗护理。 
皮肤接触 皮肤干燥。 发红。 粗糙。 疼痛。  防护手套。  脱去污染的衣服。 冲洗,然后用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眼睛接触 发红。 疼痛。 视力模糊。  戴安全护目镜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先用大量水冲洗几分钟(如可能易行,取下隐形眼镜),然后就医。 
食入 恶心。 呕吐。 腹泻。  工作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漱口。 不要催吐。 饮用一或两杯水。 就医。 

泄漏处置 分类与标签
个人防护:适应于该物质空气中浓度的有机气体和蒸气过滤呼吸器。 尽可能将泄漏和遗洒液体收集在有盖的容器中。 

按照联合国GHS标准

 

运输
联合国危险性类别
 

储存
严格密封。 
包装
 
十一烷醇 ICSC: 1539
物理与化学性质

物理状态、外观
无色液体。 

物理危险性
 

化学危险性
 

分子式:C11H24O / CH3(CH2)9CH2OH
分子量:172.3
沸点:245°C
熔点:15.9°C
相对密度(水=1):0.83
水中溶解度:不溶
闪点:113°C 


接触与健康影响

接触途径
 

短期接触的影响
该物质 严重刺激眼睛。 该物质刺激皮肤和呼吸道。 

吸入危险性
无法给出该物质 20℃蒸发时达到空气中有害浓度的速率。 

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影响
该物质使皮肤脱脂,导致干燥或皲裂。 


职业接触限值
 

环境
该物质的环境影响尚未进行充分调查。 

注解
 

附加资料
  欧盟危险性类别
 

ILO、WHO和EU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其使用负有责任。 ©中文版,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